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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是需要我们保护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其文物价值、历史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保留下来。保护古建筑的时候是需要注意避免出现破坏性的保护情况的,古建公司的专家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究竟有哪些行为是破坏性的!
古建筑的价值都是通过建筑物的实体来体现出来的。对此,保护古建筑物的根本就是保护现有的古建筑是实体,任何一个古建筑一经破坏就不可能重建,它的文物价值也就随之消失。
目前,对于古建筑的改造,多数人对于古建筑的不了解,随意绘彩,甚至改变了古建筑的本身结构,对于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保护性的破坏。古建公司的专家分析,总共有4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把文物建筑与现代建筑等同看待,认为既然修就应该彻底地修,以求焕然一新和一劳永逸,从而大动干戈,大换构件。这种现象在宗教、旅游、园林等非文物部门使用的古建筑修缮时非常容易发生;有时候是地方行政领导缺乏文物意识而进行的不合理的干预而造成的。
认为古建筑的修建年代越早越有价值,因此在修缮时往往把建筑的形制、结构、材料和制作工艺人为地统一到始建年代的状况,从而造成对其后重修的古建筑的破坏。其实,这种“越早越有价值”的认识完全是对古建筑价值的误解。一座经多个时代重修的部分都具有文物价值,只是重要程度有所区别而已。
对新材料、新技术的迷信,滥用新材料、新技术。修缮设计时用现代人的审美观来看古建筑,对原有建筑的式样和不合理的结构加以改动。以上这几点归结起来,就是缺乏对古建筑文物价值的***的认识。还有一种是由于有关人员知识贫乏、保护不当造成的,例如建一些保护性的建筑物,从而改变了古建筑原有的环境,造成文物的风化、腐蚀等破坏现象;在古建筑周围植树、种草等环境绿化也有可能造成类似的现象。
总之,我们进行古建筑修缮、保护时,应了解我们保护的不仅仅是古建筑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实体体现出来的文物价值。一旦这一实体遭到破坏,其所具有的文物价值也就随之消失,而且不可能再生产。
古建筑公司汉晟古建园林的专家为大家介绍的古建施工时的一些破坏性行为,希望大家看完本篇文章之后能够对这一方面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通过接下来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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